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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霞浦县司法局崇儒司法所联合崇儒派出所调解一起工作人员意外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意外事件发生在崇儒乡半路张村一个制砖厂。死者兰某某受福建省某建材有限公司的雇佣在此砖厂内工作,日常的工作内容是将成型的砖坯拉入砖窑烧制,烧制完毕后再将砖拉出砖窑。5月25日中午,兰某某如往常一般将砖坯拉入砖窑内,就在砖厂内的躺椅上睡觉,等待砖坯烧制完毕。待砖坯烧制完,其余工作人员欲前去叫醒兰某某,却发现其已无任何反应,也没有了自主呼吸。故立马报警并叫了救护车,随后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排除他杀、毒杀,属于突发意外死亡。
调解员及时安抚死者家属的情绪,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诉求,整合双方诉求集中进行协商探讨如何更好地协调好本起纠纷,并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分析,希望双方都能分清责任,依法赔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最终在调解员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来源:霞浦县司法局崇儒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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