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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沙雪良)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在向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介绍,北京检察机关以法治方式稳企业保就业,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如何“以法治方式稳企业保就业”?
朱雅频介绍,北京检察机关把握经济发展内生法治需求,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697人,妥善办理各类侵害企业产权与合法权益案件,监督撤销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412件,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和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保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合规必要性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等配套机制,出台知识产权、税收、证券等类案合规办案指引,办理企业合规案件82件148人,涉上市企业5个、科创属性企业30个,依法对65人作出不起诉、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等处理决定,避免办了案子、垮了企业、失了就业,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保护企业是法律的应有之义。”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检三分院检察长王伟告诉记者,法律的精神即包含对企业、对自然人的保护。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中央提出,企业保护至关重要,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就业民生,事关社会稳定。
王伟介绍,北京市检三分院注重发挥涉案企业合规在规范企业经营、治理行业乱象中的牵引、示范作用。例如,该院曾就内幕信息管理问题向两家上市公司发送合规治理类检察建议,并邀请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其中一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合规整改考察验收,防止出现“虚假整改”“纸面合规”的问题。又如,该院曾针对企业税务内部管理问题向两家民营企业发送合规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引导涉案企业从内部控制、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合规建设,在税务系统中解除了非正常户问题。
北京市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勇教授表示,在民营企业领域细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政策,有助于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信心。当前,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一些企业由于过去高增长阶段的惯性,形成了发展不规范、风险隐患较大的商业模式。当前经济面临的“三重压力”问题依然突出,需要依靠民营企业提振经济、维护稳定。因此,对于发展阶段变化导致的案件,应审慎、全面地进行审查,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的政策,让民营企业能够安心、有序发展。
黄勇认为,北京市作为首都、全国政治中心和中央机关的所在地,一些中央机关查处案件的后续行政诉讼审理也在北京,因此检察机关要在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方面下足功夫。同时,北京作为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许多经营高科技、新业态的公司都聚集在北京,因此比较容易产生相对前沿的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因此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工作要发挥更好的作用,加强专业的提升和人才的培养。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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