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中国伊斯兰教教职称谓。
2、波斯语音译,意为“教师”“学者”。
3、亦译“阿衡”“阿洪”等。
4、约自明代后期胡登洲开办经堂教育时起,中国穆斯林开始称教授经文的教师为阿訇,后逐渐流行。
5、在新疆称为“毛拉”。
6、阿訇一般分为“开学阿訇”和“散班阿訇”两种,开学阿訇指全面执掌清真寺教务工作的穆斯林。
7、散班阿訇指只具备阿訇职称,而未被聘请为正式阿訇的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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